扬州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06-29 来源: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扬州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释放社会资源,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探索和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根据《盈禾体育》(国发〔2014〕20号)、国家工商总局《盈禾体育》(工商企注字〔2015〕2号)和《盈禾体育》(工商企注字〔2015〕142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范围内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在3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独资内资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登
前款规定的未开业是指自设立之日起未开展过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是指申请注销登记时对外没有债权债务。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一)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27类企业;
(二)工商登记业务系统中查询到有不宜办理注销登记的信息的企业;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申请移出后可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四)法律法规规定注销前应当办理审批的企业;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宣告破产的企业;
(六)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的企业;
(七)合伙人、股东、经营者之间存在纠纷的企业;
(八)对外投资或分支机构未清理完毕的企业;
(九)企业登记机关认为不适宜实行简易注销的企业。
不符合本办法规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按一般程序办理。
第四条 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组成员(清算人)备案,可不刊登清算公告。
第五条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登记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企业注销应当提交未开业及无债权债务等情况的信用
承诺(见附件一、二)。
第七条 公司申请简易注销,应提交如下材料:
1.《盈禾体育》(在申请书中申明按简易注销程序申请注销);
2.《盈禾体育》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依照《盈禾体育》作出的解散决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 未开业及无债权债务等情况的信用承诺;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未开业企业或未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交);
8.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9.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八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应提交如下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盈禾体育》(在申请书中申明按简易注销程序申请注销);
2、《盈禾体育》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3.投资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 设立分支机构的,一并办理注销登记;分支机构在其它登记机关登记的,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 未开业及无债权债务等情况的信用承诺;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未开业企业或未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交);
8.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 合伙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应提交如下材料:
1.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2.《盈禾体育》(在申请书中申明按简易注销程序申请注销)。
3.合伙企业依据《盈禾体育》作出的决定;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6. 设立分支机构的,一并办理注销登记;分支机构在其它登记机关登记的,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7.未开业及无债权债务等情况的信用承诺;
8.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未开业企业或未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交);
9.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 登记机关按照本办法规定在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过程中,经相关债权人、利害关系人举报或其它机关通报企业有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事实骗取注销登记行为,对申请人申请简易注销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登记机关对异议情况仅作形式审查。
登记机关在作出决定前收到异议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对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企业不得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并按照一般注销程序重新申请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材料齐全,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登记机关审查发现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依照一般程序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因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不得再次重新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决定受理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注销登记,核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相关部门的通知、利害关系人的书面请求或依据职权,由登记机关的监管部门依法撤销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恢复其注销前状态。
(一)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事实骗取注销登记的;
(二)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
企业被撤销注销登记后,不影响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有限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企业投资人以提交的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承诺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四条简易注销登记办结后,对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股东(投资人、合伙人)主张其相应民事权利。
第十五条 企业有本办法规定情形的,登记机关依法将负有个人责任的股东、投资人、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等纳入相应黑名单管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
企业未开业等情况的信用承诺
本企业 (企业名称)是根据《盈禾体育》/《盈禾体育》/《盈禾体育》依法设立的企业,并符合《盈禾体育》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条件,现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并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本企业未开业,无涉税事项,无对外投资和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均已清偿,企业无负债,对外无担保。如企业存在未完结债权债务或未清税完毕,或以上所述情况不实,由全体投资人(合伙人、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及因提交虚假材料办理注销登记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事实骗取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撤销注销登记,恢复注销前企业状态。
全体投资人(合伙人、股东)和清算组成员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应加盖企业印章并由签署人签名。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公司股东、清算组成员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清算人签署。
附件2
企业无债权债务等情况的信用承诺
本企业 (企业名称)是根据《盈禾体育》/《盈禾体育》/《盈禾体育》依法设立的企业,并符合《盈禾体育》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条件,现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并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本企业属于无债权债务企业,已经清税完毕,无对外投资和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已清理完毕,分支机构已注销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税款及公司债务均已清偿,企业对外无担保。如企业存在未完结债权债务或未清税完毕,或以上所述情况不实,由全体投资人(合伙人、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及因提交虚假材料办理注销登记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事实骗取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撤销注销登记,恢复注销前企业状态。
全体投资人(合伙人、股东)和清算组成员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应加盖企业印章并由签署人签名。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公司股东、清算组成员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清算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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