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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政策/法规
阿联酋破产法大幅度修改,重大革新引发广泛关注
时间:2018-11-20 | 地点: | 来源:破产法快讯

 2018年9月,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管理局(DIFCA)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宣布其已经向议会提交了最新修法议案,议案旨在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破产法律制度。DIFCA同期还举办了有关该议案的专家论证会。
阿联酋现行的破产法施行于2009年,这份法律修正议案从不同视角对现有的破产法律制度的结构框架进行了创新。与此同时,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也关注了其他国家特别是新加坡进行的大规模的破产法改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DIFCA提出修改和完善其现行破产法,使破产制度与国际上最好的立法实践保持一致。
改革的关键部分
-  新的重整程序的引入。将会有一个债权人自行管理的程序并允许债权人与有担保和无担保的债权人达成妥协;
-  新的管理程序的引入。当有证据表明存在不当管理或者不当行为时,会有一个新的管理程序;
-  完善有关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的规则。将在违法交易条款中纳入更多的细节并增加在清算程序中不当行为的法律责任;
-  纳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中有关跨境破产的程序(包括一些为适应DIFC特别要求的某些修改);
-   完善与金融抵押物强制执行的有关条款;
这篇文章我们将会对新的重整计划和新的管理程序进行深入的了解。
新的工具:重整程序
草案中引入的新重整程序是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下的重整程序,这主要借鉴了英国法中的重整计划同时加入了跨组强制通过机制。
分组、投票和跨组强制通过
在新的重整程序下,债务人将能够向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提出重整方案。为了投票,债权人将被分为不同的组别。如果占该组债权总额至少3/4的债权人投票支持重整计划,该组债权人将批准重整计划。这一程序将允许跨债权组强制通过,以便该计划能够获得批准。即使某一组别不同意重整计划,如果至少有一个组别受该计划影响的债权人投票赞成,法院就会批准该重整计划。
未受该计划影响的债权人或股东将自动被视为已接受该计划。即使存在跨组强制通过,该计划还需要遵守绝对优先规则,即在有优先级的异议债权人得到偿付之前,其他债权人无法得到偿付。估值将以清算为基础进行评估——这样任何不同组别的异议债权人或股东得到的偿付都不会低于在清算程序中获得的。
延期支付和清偿禁止条款
如果董事会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法院将会启动自动延期偿付程序(除非公司不能够进行延期偿付,例如它涉及资本市场中的某些安排)。延期支付的效果与英国法上管理人主导的延期支付相似:公司清算的请求将不能获得支持,房东也不能形式任何财产权利,不能采取任何措施实现担保权益以及任何法律上的程序都不能开启或者继续除非有法院的准许。延期偿付申请不能导致任何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到期。此外,对该条款也有一定限制,例如合同中与破产相关的条款在延期支付期间无法生效,但存在某些保障措施,例如公司如果同意在延期支付期间内向对方付款但在20天内却未支付,合同相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除非法院下令,否则延期支付将持续120天(尽管法院可以延长这一期间)。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遭受公司无法赔偿的任何重大损失以及损害赔偿金余额对债权人有利,债权人可以申请解除延期支付。法院也可以终止延期支付基于债权人的请求,包括不诚实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提出另一种重整计划。
管理人
债务人应当选择一名或者数名必须是注册的破产从业人员并且必须得到法院批准的管理人。管理人必须为法院准备一份报告,说明他或她的观点:
-  重整计划若被被债权人批准,公司将有一个好的前景;
-  该公司可能有足够的资金使其在延期支付期间继续经营;
-  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重整计划。
除非有证据表明公司存在欺诈或管理不善,否则公司的日常经营仍由债务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任命一名管理人。
法院
法院将参与若干阶段,包括准许延期支付,并且在最开始时就债权人的正确分组举行听证。一旦债权人会议召开,法定多数的债权人已经批准了重整计划,法院会就重整计划是否公平、是否违法法律或者程序违规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批准该计划。
DIP融资
法院可以批准债务人获得新的债务(无论是有担保的还是无担保的),这些债务优先于现有无担保债务,相对于先前无担保财产有担保,相对于先前有担保财产具有次级担保权益。重要的是,如果不能以此为基础筹集债务,法院可以批准债务人获得新的债务,该债务由对已担保财产具有较高顺位或者同等顺位担保权益的人担保。现有的担保权益人需要获得充足的保护以防担保财产可能的贬值或者需要他们的同意。
新的工具:管理人程序
如果重整程序已经开始,并且有证据存在欺诈或管理不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破产从业人员为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将取代管理层。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将获得调查权和反规避条款,以前只提供给清算人,如不法交易和欺诈交易。
评论和展
这些修改建议非常好。正如这些提案本身所言,它们借鉴了国际******做法,力求使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破产法现代化,并使其与当前******做法相一致。新的重整计划会取代现有的重整程序,这是一个自愿的程序,同时也包括了在没有相关优先权人或担保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达成妥协的限制。它同时也结合了《盈禾体育》第11章的一些元素,例如跨组强制通过和DIP融资。有趣的是,英国政府也刚刚宣布将对破产法进行重大改革,其中重组计划的引入也会允许跨债权人组强制通过和一个独立的重组延期支付程序。DIFC的议案相对于英国政府的声明更加深入,改革内容还包括了DIP融资制度的引入。
尽管已经有了详细的草案,正式的法案还没有出台。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2018年10月17日。该法案通过后,将会使DIFC成为更加具有吸引力的公司重组的目的地。